危老重建 簡單、快速、有獎勵

發佈時間: 2018-05-15 09:58:50
LINE-SHARE FB-SHARE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總統蔡英文要求內政部繼續努力,多宣導「簡單、快速、有獎勵」的危老重建條例,對此,內政部表示,將依總統指示加強宣導及在各縣市舉辦宣導說明會,直接到第一線向民眾說明。 內政部表示,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,主要係針對以下這3種合法建築物,鼓勵其重建:一、依建築法規或災害防救法規應限期補強拆除者(例如:海砂屋或經判定為紅、黃單建築物);二、耐震能力評估未達最低等級(即:危險度總評估分數>45分);三、屋齡30年以上、經耐震能力評估未達一定標準(即:30分<危險度總評估分數≦45分)且無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(建築物補強所需經費超過建築物重建成本1/2)。 內政部強調,為鼓勵加速重建,危老條例有四大獎助誘因,第一是對於3年內提出申請重建者,祭出最高1.4倍基準容積獎勵;第二是簡明程序,縣市政府原則應於30天內完成審核,達到快速通關效果;第三是減輕重建後的稅賦負擔,重建期間地價稅及房屋稅免徵,重建後2年地價稅及最長12年房屋稅減半徵收;第四是金融協助,中央提供耐震評估與重建計畫補助,以及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,再配合公股行庫成立的「台灣金融聯合都市更新服務公司」,可以協助更多危險及瀕危老舊房屋重建的需求。 另外,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委員提案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10條之1條文草案」,鬆綁銀行法第72條之2商業銀行放款比率限制,對危老重建之金融協助再添利多,有助於危老政策目的之推動。 內政部補充,2017年11月起各地方政府陸續開始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,迄今總計由9個縣市受理23件,並已有11件完成核定,民間投入的積極程度與信心持續增溫中。 內政部呼籲,對自有建築結構安全有疑慮的民眾,可先洽各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,如符合重建的資格,請儘快提出重建申請。另2018年已編列預算補助各地方政府籌設危老重建輔導團,加強辦理民眾宣導,內政部近期亦將至各縣市舉辦說明會。民眾如有重建輔導需要,可洽各地方政府協助辦理或到營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網「危老專區」查閱下載相關資料(網址:http://twur.cpami.gov.tw/urquery/urquery_about.aspx?MP=1&ABOUTID=12);也可電洽內政部1996全國服務熱線、或各地方政府1999服務熱線,我們將竭力為您服務。 出處網址:https://ppt.cc/fJA0Ux